******学院电子显示屏采购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学院电子显示屏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安师采购-2024-50
3.预算金额:17万元
最高限价:17万元
******学院电子显示屏采购项目,包含LED显示屏及音频配套设备采购安装,具体内容以第五章采购需求内容为准
5.完工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全部安装调试到位,保证正常使用。
6.质量: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范要求。
7.质保期:三年
8.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10.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1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及社保资金缴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能够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文件);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①提供书面声明;②书面声明要求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3.其他
3.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号)及《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资格审查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 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查询时间:本项目评标结束之前】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2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发送下述(2购买******有限公司邮箱(******),(发送完邮件后须联系******719确认邮件是否发送成功以及资料是否齐全)逾期将不再受理报名。
注:邮件名称统一为“公司名称+报名材料”。
待招标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后,将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回复至供应商邮箱,请各供应商注意查收。如有遗漏自行负责,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2.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
2.1单位负责人(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本人身份证。
2.2非单位负责人(非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本人身份证、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原件(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注:按以上“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项要求领取了磋商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进行,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8日上午09:00时整(北京时间)
******学院勤业楼A515开标室。
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5.1开标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2开标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学院》校园网同时发布。请潜在投标供应商注意查看。
七、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1.采购人信息
******学院
地址:安阳市弦歌大道436号
联 系 人:李老师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鼎路56号东方陆港C栋14层
联 系 人:李文静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文静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