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中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智能机械制造园项目双梁桥式起重机
采购与安装二次评标结果公示
******有限公司委托,对安阳中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智能机械制造园项目双梁桥式起重机采购与安装二次进行公开招标,开标会议于2024年******委员会认真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
项目投资代码(编号) | 2304-410572-04-01-827140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河南新科起重机股份 有限公司 | 河南省中原矿山设备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R | ******X******8 | ************X0 | |
评标总得分 | 94.78 | 87.63 | 77.57 | |
投标报价(元) | ******.00 | ******.00 | ******.00 | |
项目负责人 | 郑建奇 | 张柏见 | 葛庆瑞 | |
投标质量 | 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规范合格要求,达到正常使用标准。 | |||
控制价 | ******.70元 | |||
合同履约期限 | 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交付至厂内,交付后15个日历日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 |||
中标范围和内容 | 包括双梁桥式起重机的设计、制造、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交验、取证、3年质保期内免费维修与保养以及使用、维修、保养等方面的技术咨询服务等内容。包括轨道、滑触线、吊钩电子秤等。 | |||
资格能力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1.1、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 单位名称 | 姓名 | 人员类别 |
1 | ******有限公司 | 郑建奇 | 项目负责人 |
2 | ******有限公司 | 张柏见 | 项目负责人 |
3 | ******有限公司 | 葛庆瑞 | 项目负责人 |
1.2、中标候选人业绩、荣誉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有限公司 |
业绩 | 1、茂名重力石化装备股份有公司起重机项目,合同金额:299.8万元,时间:2020年3月24日; 2、******有限公司2680mm热连轧工程项目起重机设备,合同金额:2950万元,时间:2021年1月21日; 3、青拓实业股份1780mm热连轧及配套扩建项目起重机设备,合同金额:1700万元,时间:2021年12月10日; 4、******有限公司六连轧车间项目起重机设备,合同金额:769.5万元,时间:2021年10月7日; 5******有限公司1450mm冷轧20辊单轧车间项目起重机设备,合同金额:950万元,时间:2021年4月30日。 |
三体系 | 三体系齐全,且在有效期内。 |
起重机类专利证书荣誉 | 有,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售后服务认证证书 | 有,且在有效期内。 |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 有,颁发时间:2******税务局。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有限公司 |
业绩 | 1、中国电建水电十四局云南省滇中引水工程大理I段施工2标项目经理部双梁桥式起重机采购项目,合同金额:301.1万元;时间:2022年4月2日; 2、******集团榆神榆横2×350MW热电联产工程第一批辅机设备采购项目N12标段:电动双梁桥式起重机设备,合同金额:278.6万元,时间:2022年9月8日; ******有限公司淮安分公司起重设备采购项目,合同金额:288万元,时间:2022年7月15日; 4、******有限公司双梁桥式起重机采购项目,合同金额:2130万元,时间:2021年10月12日。 |
三体系 | 三体系齐全,且在有效期内。 |
起重机类专利证书荣誉 | 有,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售后服务认证证书 | / |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 有,颁发时间:2******税务局。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有限公司 |
业绩 | ******有限公司“起重机订货”项目,合同金额:323万元,时间:2021年1月。 ******有限责任公司“工业品买卖 ”项目,合同金额:268万元,时间:2023年4月20日。 |
三体系 | 三体系齐全,且在有效期内。 |
起重机类专利证书荣誉 | 有,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售后服务认证证书 | 有,且在有效期内。 |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 / |
二、废标情况及原因
******有限公司报价下浮比例低于 10%,不符合招标文
******有限公司未提供信用中国截图,不符合招标
文件要求。
三、报价修正
无报价修正内容
四、所有投标人信誉标评分情况
序号 | 单位名称 | 评委A | 评委B | 评委C | 评委D | 评委E |
1 | ******有限公司 | 24 | 24 | 24 | 24 | 24 |
2 | ******有限公司 | 30 | 30 | 30 | 30 | 30 |
3 | ******有限公司 | 16 | 16 | 16 | 16 | 16 |
4 | ******有限公司 | 14 | 14 | 14 | 14 | 14 |
五、所有投标人技术部分评分情况
序号 | 单位名称 | 评委A | 评委B | 评委C | 评委D | 评委E |
1 | ******有限公司 | 11 | 14.5 | 14.2 | 15.4 | 14.7 |
2 | ******有限公司 | 12 | 17.5 | 14.7 | 16.4 | 15.2 |
3 | ******有限公司 | 11 | 13 | 14 | 15 | 13.5 |
4 | ******有限公司 | 11 | 13 | 14 | 15.1 | 14.2 |
六、所有投标人总得分情况
序号 | 单位名称 | 报价得分 | 总得分 |
1 | ******有限公司 | 49.62 | 94.78 |
2 | ******有限公司 | 49.67 | 87.63 |
3 | ******有限公司 | 48.27 | 77.57 |
4 | ******有限公司 | 49.40 | 76.86 |
七、公示媒体及时间
公示媒体 |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公示时间 | 2024年2月9日——2024年2月1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
八、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九、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九部委23号令)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十、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 安阳市北关区永安东街北侧
联系人:康健
电话:******
******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付韶华
电话:******
地址:安阳市文峰区文峰大道东段路南昊澜弘顶广场4号楼1单元17层
******委员会
监督部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X
联系人:王佳欣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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