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消防改造工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安县竞谈采购-2024-28 | ******消防改造工程项目 | ******.75 | ******.75 | 是 | ******.75 |
******银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的投标担保函;■提供近 6 个月内(连续3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 6 个月内(连续3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或设施的购置发票或单据(任一设备),■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一人),或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或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任一人)等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书面声明;投标人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7)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单位,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的截图,******消防工程师,并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3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并无在建工程项目。书面承诺在递交投标文件和本工程施工期间无其他在建工程,并参与施工全过程,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予更换。
备注:(1)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2)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投标文件中,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并提供承诺函附响应文件,未提供的为无效投标。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3)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评审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2.本项目采用网上方式进行,供应商需提前办理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372- ******)。
3.响应文件递交流程:供应商登录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投标用户入口”登录“政府采购”系统,选择所投项目,上传密封后的电子响应文件。如对已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修改,供应商可以重新上传。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系统将自动锁定已经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拒绝再次提交。
4.根据豫财购〔2017〕10号和安财购〔2017〕7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安阳市政府采购网(******/anyang),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5.本项目落实豫财办【2020】33号文件,《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见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第33条。
6.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强制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政策、优先采购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