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第四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项目(二次)
评标结果公示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永城市第四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项目(二次)
2、项目代码:2110-411481-04-01-464864
3、项目编号:永财公开招标采购-2024-31;永建招标【2024】015号;永公建【2024】024号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7月16日
5、变更公告发布日期:无
6、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7、招标控制价:施工中标价的0.8%
8、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资格审查情况
************有限公司
未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三、评标信息
(一)评标时间:2024年8月6日
(二)评标地点: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大写):施工中标价的百分之零点柒玖
投标报价(小写):施工中标价的0.79%
工期:同施工中标工期
质量要求:合格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裘晓
证书类型及注册号:注册监理工程师、******
第二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大写):施工中标价的百分之零点柒玖
投标报价(小写):施工中标价的0.79%
工期:同施工中标工期
质量要求:合格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党华凯
证书类型及注册号:注册监理工程师、******
第三******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大写):施工中标价的百分之零点捌
投标报价(小写):施工中标价的0.8%
工期:同施工中标工期
质量要求:合格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刘玉峰
证书类型及注册号:注册监理工程师、******
四、公告发布媒体和公示期:
本公示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公示期:3日历天
五、异议和投诉
各有关当事人如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包括: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⑦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以上资料一并提交并以质疑书接收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的质疑书将不予受理。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六、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建设局
地址:永城市欧亚路191号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方式:******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商丘市虞城县诚信大道东段南侧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方式:******
3.监督部门
******办公室
地址:永城市欧亚路191号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方式:******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