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安师采购-2024-51
******学院舞蹈教室维修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2月02日
5、评审日期:2024年12月06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 金额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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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师采购-2024-51-1 |
原木地板拆除、原轻钢龙骨石膏板墙拆除、原暖气片拆除、原窗帘及轨道拆除、原木柜拆除、原墙面木饰面板拆除、原墙面及顶面乳胶漆铲除、原有灯具拆除、原有线路整理、原铝合金窗户维修、新建轻钢龙骨耐水石膏板隔墙、铺设实木地板及同质透心软板、安装新铜铝复合暖气片、安装防水银镜、安装鞋柜、墙面贴木饰面板、墙面及顶面刷乳胶漆、建筑垃圾外运、安装新窗帘及轨道、安装配线、配电箱盖板、照明灯、插座、网络面板等零星工程,具体技术服务要求详见《谈判文件》第二章第2条:标段(包)内容(范围)及基本技术服务要求”。 |
******有限公司 |
林州市桂林镇行政街1号综合办公楼208号 |
173600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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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 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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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学院舞蹈教室维修工程 |
工程量清单及谈判文件范围内所有内容 |
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
付海梅 |
豫******57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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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审专家名单
贾青霞、刘琪、刘志超(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3000元整,由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公司。
收费金额:3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学院》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依据法规规定,质疑函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学院
地址:安阳市弦歌大道436号
联系人:姚恩锋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街道金水路219号1号楼2单元8层
联系人:张芳瑜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