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院智能安检设备安装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保健院智能安检设备安装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1、项目概况
******保健院智能安检设备安装采购项目
1.2采购编号:AYSFYBJYCGB-2024-040BWK
1.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1.5 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 | 数量 (批) | 质量 层次 | 采购预算(元) | 交货期 | 质保期 |
智能安检设备 | 1 | 合格 | 273700 | 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 | 二年 |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2.1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法定基本资格条件需提供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文件)(投标人可以承诺函形式提供证明):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相应业务或经营范围登记证照,■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银******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或设施的购置发票或单据(任一),■提供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一人),或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或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任一人)等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声明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2.2.2 资格要求的其他规定:
(1)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2.2.3 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注:(1)所有证照均应为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2)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响应文件》中并经供应商加盖公章。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3)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3、《磋商文件》的获取
3.1.时间:2024年11月01日09时00分至2024年11月07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地点:安阳市开发区华强新天地12栋4楼
3.3.方式:现场领取。须携带:①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套,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不予接纳。
3.4.售价:300元 (售后不退)
4、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及磋商地点
4.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4年11月1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4.2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磋商地点:安阳市开发区华强新天地12栋4楼开标室。
5、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保健院官网》上发布。本次磋商公告的期限为3个工作日。
6、采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 购 ******保健院
地 址:安阳市文峰区解放大道92号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 址:安阳市开发区华强新天地12栋405室
联 系 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