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为规范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程序,根据年度工作安排,需择优备案一批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现就房屋征收评估机构报名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具有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三级以上房地产评估资质。
二、报名时间:2025年1月15日至2025年1月20日(星期六、日不休息),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三、报名应当提供的资料:
(一)报名表;
(二)评估机构营业执照、房地产估计机构备案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评估机构简介[包括评估机构近三年从事房屋征收评估的业绩情况];
(四)其他需要提交的资料。
四、报名方式、地点:
******事务中心报名(原地税局4楼)。
联系人: 牛玉梅 联系电话:******
特此公告。
******事务中心
2025年1月14日